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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

政治恐怖是封建社会统治者在全面暴力镇压之前,击败反对势力的最后手段。将政治恐怖作为击败政治反对势力的主要手段的政治思想,就是政治恐怖主义。政治恐怖主义本质上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思想。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主要指在现代政治思想中包含着的传统政治恐怖主义的成分。以本•拉登为首领的基地组织奉行的则是狭义的政治恐怖主义。狭义的政治恐怖主义通过绑架、杀戮等极端暴力攻击制造恐怖来进行政治威胁,而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将各种不同类型、各种不同程度的政治攻击都作为政治威胁的手段。世界各国在民主政治不够健全、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发展阶段,政治生活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着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本质上是反对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政治指导思想落后、将人民群众视为奴才或对手的政治势力和更关心控制政治人力资源的政治势力更有可能奉行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广义政治恐怖主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的各种合法权益,最终将威胁到政治稳定。广义政治恐怖主义可以转变为狭义的政治恐怖主义。人民群众应该和政府充分合作,共同对付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只有建立起高度民主的现代法治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

 

关键词:广义的政治恐怖主义,政治威胁

 

论权力与法律的历史变迁

  政治国家权力是国家的主动性存在。法规范是国家的被动性存在。行政权力是政府在日常管理事务中行使的政治国家权力。除了国家制定的法律之外,法规范还包括国家认可并强制执行的民间习俗和国家强制推行的道德规范。权力和法律的的历史变迁决定于人类社会的历史变迁。在奴隶社会,建立和维护一个政权的基本手段是使用军事部力量占领更多的领土和获得更多的奴隶人口。在奴隶社会,法规范不仅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也包括作为这些法律的基础的道德和习俗。在封建社会,维护政治国家权力稳定的核心,是维护政治等级结构的稳定。在封建社会,法规范既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国家强制推行的道德和宗教。在现代社会,道德不再作为国家的被动性存在。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政治国家权力虽然仍旧是由政府官员来行使,但本质上却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受到以法律为核心的各种政治规则的严密约束。现代法律本质上是人民的法律,因为现代法律是在民主政治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法大于权”是现代政治的基本规则。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政府将逐步由半官僚半功能型政府逐步转化为完全的功能型政府,由半贵族半民主政府逐步转化为完全的民主政府。与此同时,在政治生活中“权大于法”的情况将被逐步消除,最终全面实现“法大于权”的现代法治社会。要建立完善的现代法治社会,就必须使整个社会获得高度的、全面的、和谐的发展。当前中国已经成功地进行了经济改革,未来社会发展的障碍必须通过政治改革来清除。

 

关键词:政治国家权力,法规范,法大于权,权大于法,政治改革

 
论政法腐败可能的政治根源

  政法工作,是以法律工作为核心的政治工作和法律工作的结合。依法治国和法律服务群众,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政治原则,也是具体的政治法律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政法腐败主要表现为违反了依法治国和法律服务群众原则的滥用权力和枉法裁判。代表落后社会残余政治势力的政治特权派和政治暴力派,有可能控制政法工作,他们在不同的部门会有不同的具体表现。以政治特权派和政治暴力派所代表的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的残存势力和残存思想,是政法腐败的根源。所以,依靠政法改革不可能真正解决政法腐败的问题。只有通过全面的政治改革建立起成熟的现代法治社会,彻底消除落后社会在政府中的残存势力和残存思想,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政法腐败。

 

关键词:政法工作,依法治国,法律服务群众,政法腐败,政治特权派,政治暴力派,政法改革

 
导致超期羁押的基本腐败类型

  政法腐败是导致超期羁押的基本原因,从损害法治的角度,可以将其分为如下三种类型:钻法律空子、有法不依、有法难依。

 

关键词:超期羁押,钻法律空子,有法不依,有法难依

 

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消除共产党的私利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它决定和制约着其它一切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维护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并获得了人民对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中的领导地位的广泛认同,所以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如果中国共产党严重变质,就会失去在人民民主专政当中的领导地位。消除自身私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传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保持人民先锋队本质的最基本要求。消除自身私利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是在政治实践和思想实践中,为人民服务已经谈得太多,而消除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私利却谈得太少。中国共产党也是由人组成的,在特定因素的配合下,人性中自私的成分就会导致中国共产党产生私利。本文主要讨论如下几个特定因素:一党专政和舆论监督不强的副作用、市场经济运作的副作用、不重视道德的危险、“官场”现象、政府官员和政治领导人的私利、政治派别的私利、政治特权派和政治暴力派的危害。在思想上,消除共产党私利的关键在于,必须充分认识到如果不积极消除自身私利,不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就会失去在人民民主专政当中的领导地位;在政治实践中,消除共产党私利的关键在于,不断地严厉打击最能代表和利用共产党私利的少数腐朽政治势力,比如政治特权派和政治暴力派,以点带面地逐步消除共产党的私利。

 

关键词: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私利,政治特权派,政治暴力派

 

论合法私自录音

私自录音,是指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录音的行为。在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生效以后,各地的法院都采纳了合法私自录音证据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论以什么方法取得的证据,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满足这样条件的私自录音就是合法私自录音,因此获得的材料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进行合法私自录音,是违反道德的行为。有正当的理由进行合法私自录音,才不违反道德。如果合法私自录音的理由是正义的,那么合法私自录音的行为就变成了促进道德的行为。

 防抵赖性是合法私自录音的关键特性。是否使用私自录音的手段,首先要看是否有防止对方日后抵赖的必要。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条件下,群众监督是中央自上而下监督的有效补充,而合法私自录音能够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成为群众监督的有力手段,具有相当大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关键词:合法私自录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群众监督,防抵赖性

 

论政法委腐败书记与维护政治稳定的思路

摘要: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句话明确表明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指挥枪”,在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特别重视军队为人民服务;而在和平时期,则应该特别强调政法委及其所领导的国家暴力机关为人民服务。但是在现实当中,却出现了众多反人民的、胡作非为的政法委书记,既有打人、杀人的“暴徒书记”,也有贪得无厌的“贪官书记”,和其他各种“污吏书记”沉溺于“酒色”、“赌博”、“卖官”。。。。。。之中。
  “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房屋的设计图纸就有问题,那就会歪得更厉害!政法委最有可能在两个地方出了问题,导致出现众多胡作非为的政法委书记:一是政法委系统的最高层领导;二是政法委系统的工作政策和管理制度,尤其是通过极端的思路和方式维护政治稳定的工作政策。
  “六•四事件”可能导致了两种维护政治稳定的极端思路:第一种思路,就是将各种政治不稳定因素“扼杀在摇篮当中”的思路,这最终将导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第二种思路,就是学习中国历史上的传统统治思想,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型政府”,转变为所谓的“统治型政府”,这是一种将人民视为“被统治者”的反动思路,将导致现代政治反动势力的兴起。
要获得国家的长治久安,关键在于坚持民主与法制,坚决彻底地打击腐败,真正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职能,使共产党及其政府获得人民群众衷心的支持。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的程度,最终取决于人民对政府的支持程度!
  应该据此对政法委系统进行彻底的改革,比如,立即从最上层开始、自上而下地彻底清理政法委的领导系统,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重新制定政法委的工作政策,等等。

关键词:
  政法委,书记,腐败,政治稳定,人民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反动传统文化

摘要:
  中国是在洋枪大炮的威胁之下,被迫进入现代社会的,中国封建时代的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并没有真正地走到尽头。反动传统文化残余完全可能伪装为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借尸还魂”,或者浸透到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阴魂附体”,或者以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外壳和载体“借壳上市”!只有符合现代社会的三个典型特征“自由与人权”、“平等与尊重”、“发展与先进”的传统非物质文化,才能被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加以保护。现代反动文化包括下列试图在现代社会复兴的文化:所有类型的传统政治文化、支持传统政治文化的传统哲学文化、和支持传统政治文化的传统社会文化。支持传统政治文化的传统哲学文化,主要指以社会为基本研究对象的传统哲学文化,尤其是直接以政治生活为研究对象的传统哲学文化。支持传统政治文化的传统社会文化,主要指建立在不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础之上的传统社会文化,尤其是直接支持传统等级制度的社会文化。抵制某些传统文化在现代中国复活为反动文化并非没有现实意义,实际上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对传统主流文化的错误理解、错误推崇、甚至是错误宣传。必须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坚定地、毫不松懈地压制反动传统文化残余,同时保护真正具有价值的民族文化瑰宝,然后在经济发展的驱动下发展现代科学文化,最后借助于中国科学文化发展的社会成果,逐步消除反动传统文化残余。希望各方有识之士积极地施加各种影响,保证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明确包含能够有效鉴别反动传统文化残余的标准。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反动传统文化,自由与人权,平等与尊重,发展与先进
 

论“政治癔症性(表演性)人格”患者

摘要: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各种患有精神障碍的政治家,甚至有变态到吃人肉的总统。本文论述的是在现代社会频繁出现的“政治癔症性(表演性)人格”患者,他们都是第一流的“政治表演家”。“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是掌握了政治权力、并在其各种政治活动中表现出明显地同构于“癔症性人格”患者“被动”地“以自我为中心”的社群心理结构的政治家,他们热衷于用政治表演来骗取人民信任。“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可能是患有“癔症性人格”障碍的政治家,也可能是政治人格向着“癔症性人格”的方向发生人格改变的政治家。由于“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的政治心理结构是在利益的层次“以自我为中心”,所以“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必然同时具有“政治反社会性人格”患者的成分。“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有三个基本特征:1.以政治自我和政治私利为中心,漠视人民利益;2.热衷于富有煽动力的、“动情”的虚假政治表演;3.没有稳定的、忠诚的政治信念,擅长政治投机活动。“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不仅要控制人民群众的情感,还要控制人性更深层次的需求、欲望和冲动,和人性更高层次的理智。欲望、情感和理智,分别对应着人脑的三个层次:古皮质、旧皮质和新皮质。如果让祸国殃民的“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成功地控制住一个国家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而掌握最高政治权力,这个国家就可能陷入发展停滞,也可能出现政治动荡、发生内战,甚至成为法西斯国家疯狂地对外侵略。显然,希特勒既是一个“政治反社会性人格”患者又是一个“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判断一个政治家是否是“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关键在于他的政治表演和他的政治本质是否一致。只有消除适合“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生存和发展的恶性政治土壤,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清除“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不论群众还是政府,都必须毫不松懈地坚持鉴别和抵制“政治癔症性人格”患者,一旦发现这样的政治家,就必须坚决地与之斗争,迅速解除其所掌握的政治权力。


关键词:
  政治表演,政治癔症性人格,政治反社会性人格,以自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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